在疫情期间,市民政局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急难型”作用,以“线上+线下”的模式,针对因疫情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将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一次性发放临时救助金额最高达1830元。截至目前,我市发放临时救助金19.6万元,153人获得临时救助。
今年52岁的吉进平是城镇低保户。在2019年因鼻咽癌手术化疗后,患有二级肢体残疾,并伴有耳聋,生活无法自理,走路都需倚靠拐杖。为此吉进平时常去医院看病,昂贵的治疗费用都是靠亲戚资助。他的妻子自从生完孩子之后,身体一直不好,还需常年照顾吉进平和瘫痪在家的老人,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是每月的低保金。今年8月发生疫情后,民政局工作人员帮助吉进平申领到了临时救助金。
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政局及时组织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及时进行了摸排,摸清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困难居民基本生活状况,还采取“一事一议”“一案一策”方式,充分发挥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申请临时救助金。
据了解,临时救助金发放对象为已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的低保对象、困境儿童、孤寡(独居)老年人等人员、或因隔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受到影响及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人员,按照我市当前城市低保标准为610元/月的三倍,为此类人员一次性发放1830元临时救助金。
撰稿:周玉 黄俊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