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的水风旱灾害防御工作、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完善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等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我市拟启动《五指山市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五指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五指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现诚邀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五指山市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五指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五指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修编项目
二、项目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后的各单位“三定方案”编制与修订《五指山市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五指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五指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含考察调研、资料收集与处理、风险分析、预案修编、征求意见、协助组织第三方专家评审,配合法审以及补充完善相关内容等。
三、报名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2.具备修编同类预案的能力及技术团队,提供预案修编业绩表和专家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2年至今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企业纳税凭证);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5.谢绝联合报名。
四、最高控价:27万元(三个应急预案修编总价)。
五、报名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须有委托书)身份证、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业绩资质证明、项目报价单及预算(含《预案》费用、承担单位为履行合同发生的人工、交通、工作餐、住宿等费用和依法缴纳的税费等,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预案编制方案或计划(各类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我局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并结合项目的工作量、报价、资质、业绩等确定承担单位。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4月22日至4月28日下午5点),逾期未送达或不按指定地点送达报名资料的,本局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国兴路7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市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综合岗办公室(可接受邮寄,不接受到付)。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章成,电话:86633768。
五指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