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指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2026/03/26 1.2w 阅读 292 点赞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五指山市正义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089886627885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琼(2023)五指山市不动产权第0002269号

山东圆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

469001100020GB00258F00410016

海南省五指山市海榆中线北侧翡翠新区内(椰风家园)第14幢-208

法院裁定变更为陈金友

公告单位: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6年3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