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指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6/03/19 5.6k 阅读 495 点赞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张丽丽于2026年3月18日向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现场继承),我机构拟为张丽丽因继承其配偶李元明的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04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五指山市正义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089886627885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五指山市房权证五字第WZS0900070号

张丽丽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69001100021GB00082F00130001

五指山市畅好农场中学西侧(惠安花园小区)20幢

张丽丽继承其配偶李元明


公告单位: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