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指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首次登记公告

2026/04/16 1.7w 阅读 59 点赞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513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五指山市正义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089886627885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符林新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五指山市番阳镇孔首村委会孔首村小组(宅基地住宅楼)

469001103005JC00648F00010001

宗地面积:75.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3.95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住宅

公告单位: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64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