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规定,翁晗东于2026年4月16日向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现场继承),我机构拟为翁晗东因继承其父亲翁妙才的不动产权进行转移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五指山市正义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08988662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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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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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指山市房权证五字第WZS1000258号 |
翁妙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469001100015GB00004F00360015 |
海南省五指山市原四四工地宿舍区(翡翠谷·生态多层住宅区)A3-西07 |
翁晗东继承其父亲翁妙才 |
公告单位: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