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五指山市正义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08988662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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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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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指山预抵150127002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指山支行 |
抵押权 |
469001100019GB00038F00010062 |
五指山市环市西路尾段东南侧润城·山语公寓2幢1-601房 |
公告单位: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