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指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
投放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畅好农场:
《五指山市生活必须品市场应急投放预案》已经市政府三届1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五指山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或其他原因引起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体系,确保我市储备和调运的物资有效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抑制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上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海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调控及应急投放体系建设的通知》(琼商务运〔2013〕363号)及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节假日抢购或其他事件,造成粮食、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禽类、鸡蛋、牛奶、水(海)产品、方便食品、食盐、食糖、瓶装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紧缺,在全市范围内出现价格异常上涨、供不应求时,各方调运商品及物资投放市场,有效保障供应,平抑价格。
1.4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保障优先原则,在不影响应急投放任务的情况下,兼顾应急网点正常经营。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应急投放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工作。
2.2 成员单位
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各专业领域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工作。
市旅游商务局:负责应急投放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应急投放集散地企业、应急投放配送企业、应急投放网点建设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以及应急投放中有关价格方面的确定和监督,配合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组织协调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应急投放时生活必需品的组织调运和配送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应急投放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供应工作。
市食药监局:负责应急投放生活必需品的检验,确保投放市场的生活必需品质量安全。
市工商局:负责应急投放时市场秩序的维护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有序进行。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应急投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市供销社:负责应急投放时组织保障食盐及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投放等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应急投放时组织保障粮油市场供应投放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应急投放配送路线的规划,及时疏导,保持路线畅通,确保应急生活必需品及时安全送达。
市城管局:负责临时应急投放网点的设置、监督及管理等工作。
各乡镇政府: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做好本辖区应急投放组织管理等相关工作。
2.3 应急投放体系构成
应急投放体系由应急投放集散地企业、应急投放配送企业、应急投放网点3部分构成。在应急投放网点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由市旅游商务局、市城管局设立临时应急投放网点。
应急投放集散地企业:在启动应急投放任务时,承担生活必需品的中转任务,将各地调运的生活必需品进行分类整理、储存保管、分拨投放等。
应急投放配送企业:在启动应急投放任务时,承担生活必需品在一定区域内的配送任务。
应急投放网点:在启动应急投放任务时,将生活必需品以指定的价格和数量投放市场。
2.4 应急投放体系规划布局
2.4.1 应急投放集散地
在全市设置1个应急投放集散地,应综合考虑地理位置、辐射范围、物流交通条件等。根据省商务厅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情况,可适当调整优化应急投放集散地数量和位置。
2.4.2 应急投放配送企业
在全市设置2个应急投放配送企业。应综合考虑配送企业的运输配送能力、企业管理水平等。优先考虑本市拥有自主配送车队的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省商务厅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情况,可适当调整优化应急投放配送企业送数量和条件。
2.4.3 应急投放网点
在全市设置10个应急投放网点,其中市区3个,乡镇7个。市区应急投放网点可根据商业区、居民聚集区、距离等因素综合考虑。根据省商务厅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情况,可适当调整优化应急投放网点数量和位置。
2.4.4 临时应急投放网点
在应急投放网点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可增加临时应急投放网点。由市城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市旅游商务局等各成员单位配合,在全市挑选合适位置设置临时应急投放网点,用于开展应急投放工作。
3 预警与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
市物价局要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对生活必需品价格进行监测。市旅游商务局要做好市场供应监测等工作。
3.2 信息报告
市物价局通过价格监测发现生活必需品市场开始出现波动且达到一定幅度后,及时会同旅游商务、农业等部门向市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3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级别、严重级别。一般级别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紧张,连续3天价格提高50%以上;严重级别为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连续5天价格提高50%以上,持续居高不下,甚至出现物资匮乏,供不应求的情况。
3.4 预警及措施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出现异常、价格连续上涨后,由市物价局、市旅游商务局、市农业局及时调查核实,向市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政府报告,认定预警级别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达到一般预警级别时,由市政府发布预警并由分管副市长组织应急投放工作;达到严重预警级别时,由市政府发布预警并由市长组织应急投放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4.1.1 一般级别响应
生活必需品市场开始出现波动且达到一般级别应急响应后,市物价局、市旅游商务局、市农业局向有关生产流通企业发出预警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加大供应,稳定价格。
4.1.2 严重级别响应
在一般级别响应后,市场供求紧张状况仍持续发展,价格持续猛涨,达到严重级别,并有演化为供求失衡、引发抢购等事件的趋势时,市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投放工作领导小组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需启动严重级别应急响应机制,并向省政府报告。
4.2 指挥与协调机制
市政府决定启动严重级别应急响应后,根据处置事件的需要,设立现场应急工作指挥部,全面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由市长、分管副市长分别担任指挥长、副指挥长。
现场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市场监测组、物资供应组、资金保障组、市场秩序维护组,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综合协调组:市旅游商务局、市物价局、市农业局。
主要职责:协调其它各小组的应急工作,汇总全面情况;负责应急工作的人员调配、后勤保障以及应急结束后的处置等工作。
市场监测组:市物价局、市旅游商务局。
主要职责:加强市场供应及价格的监测,搜集和分析有关信息,确定投放市场商品和物资的数量,对突发事件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动向。
物资供应组:市旅游商务局、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主要职责:组织应急商品或物资投放,启用中央、省、市储备,组织应急商品或物资的生产,保障应急商品或物资的调运。
资金保障组:市财政局、市旅游商务局。
主要职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审定、拨付等工作。
市场秩序维护组: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维护市场秩序和治安秩序,确保应急商品和物资安全,保障应急投放工作有序进行,打击囤积居奇和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
宣传引导组:市委宣传部、市电视台。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媒体、市民、供应商等舆论宣传引导工作,维护应急投放工作秩序,避免引起更大的市场波动。
4.3 信息共享与发布
一般级别响应由市物价局收集、监测信息,并将信息与旅游商务、农业等相关部门共享,向上级机构报告。严重级别响应由市物价局、市旅游商务局做好信息收集、调查、统计等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信息,并向市政府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市场异常波动信息,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漏报。
由市政府或其指定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市场异常波动和应急投放工作的信息。
4.4 应急终止
一般级别应急响应由市物价局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并报市政府。
严重级别应急响应由市政府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结束后,由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应急投放各项工作费用的安排和拨付。
5 保障措施
5.1 应急投放渠道保障
建立相应的应急投放体系,确定一批应急投放集散地企业、应急投放配送企业、应急投放网点,确保在应急投放工作时发挥相应的作用。
5.2 交通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应急投放的交通运输和运输秩序保障工作,确保应急物资及时安全抵达。
5.3 队伍保障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投放队伍的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应急投放体系企业要保障人员配备,并做好前期指导和培训工作,确保应急投放工作有序进行。
5.4 资金保障
设立应急投放体系日常维护资金预算,用于开展应急投放体系建立和日常维护工作。启动应急响应后,由市旅游商务局提出,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资金,落实应急投放工作经费。
5.5 临时征用保障
启动应急响应后,相关部门可在应急投放体系外,临时征用或组织原有应急投放体系人员、设备等开设新的临时应急投放网点。
6 附则
6.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市旅游商务局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经市政府批准后发布。
6.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旅游商务局负责解释。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