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指山市
政策公示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6/03/12 1.9w 阅读 412 点赞

    权利人姜福成因保管不善,将琼(2024)五指山市不动产权第000038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五指山市正义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089886627885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琼(2024)五指山市不动产权第0000382

姜福成

国有建设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69001101004GB00001F00030011

五指山市南圣镇毛运村东南侧(南圣郡)D4-202

遗失补证

声明人: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2631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